发布:2026-09-16 · 最近更新:2026-09-16 · 5 min read · 2 次浏览
曲式基础 1
曲式绪论与乐句划分
绪论
曲式的相关内容原本是融入“作曲经验”的,它的本质是音乐分析。一直到 19 世纪它才被确立为一个独立的学科。
学习曲式,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音乐分析,而不是简单的套用结构模板。
凡经典音乐(除去无调性等),不同时代、不同体裁、不同题材,它们都有共性,也有个性。不同作曲家也会有借鉴和自己的特色,曲式只是对大量前人的作品总结规律,对特定作品无法完美解释是正常的。曲式本身没有所谓“标准答案”,音乐理论是滞后于实际作品的,作品更不应被束缚于理论。
学习曲式需要大量的作品分析积累,这很难用简单的文字总结,关于曲式的这一系列文章也只会更多地涉及硬性的知识点,实际的作品分析会较少(但很重要)。
曲式一共只分为两个大类:歌谣曲式(非奏鸣曲式)和奏鸣曲式。
- 歌谣曲式偏向歌谣性,诉说性较强;
- 奏鸣曲式偏向器乐性,主题性较强。
乐句划分
根据质量划分乐句
只有歌谣曲式可以用这种方法划分乐句。奏鸣曲式暂不涉及。
乐段内部各单位的相互关系:

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模板,实际的关系取决于乐思形成、发展后的最终结果。比如一个乐节可以由更多乐汇构成,乐段可以只包含一个乐句,乐句可以不划分乐节……
- 两个或多个不同音高组成的运动方式,作为发展的“种子”时,称作动机。
一个乐句划分为四小节还是八小节(或者其它比较少见的小节数),应当主要观察乐句的质量,或者说,它“够不够格”成为一个乐句。
- 观察动机的数量和复杂程度;
- 观察重复的乐汇(简单的重复通常无法提高质量);
- 观察速度和节拍(利用歌谣性,判断长度是否合适);
- 如果后面来自前面的内部,也不能拆成两个乐句。
除此之外,和声也能作为辅助,如终止式。但许多乐句并不停在标准的终止式,甚至可能停在离调和弦上,和声只能作为辅助。
乐句的标记
“正确”地划分乐句后,对乐句的标记遵循“同分 aa,异分 ab。”
即如果两个乐句开头高度相似(一般超过四小节中的一个半小节),是“同头换尾”的关系,则标记为 a 和 a'(平行乐段);
如果两个乐句,后面的使用了与前面完全不同的音乐材料,则标记 a 和 b(对比乐段)。
关于 a'
模进也有可能是 a',但这是在没有“同头换尾”的情况下。如果有“同头换尾”,优先把“同头换尾”的乐句标记为 a',因为相对来讲更符合平行乐段的结构(应答)。
关于 b
- 对于对比乐段:小曲式小对比,大曲式大对比。
- 小曲式指三段即以内的曲式,包括单一部、单二部、单三部曲式。
- 小曲式的对比乐句对比较小,会显得和 a 比较像,但也是对比,应当标记 b。